昨天托幼君为大家理了各区理的截止时间规定,有家长表示,对入园验证需要办理的各项材料并不是那么清楚。
2021年的政策还未出炉,那今天托幼君以2020年为例,为大家列一张16区报名、验证需要的材料清单,家长们可以赶紧自查一下,查缺补漏,以免在办理入园手续时手忙脚乱哦!
*房产证: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房产证: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证: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
*有房产证,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幼儿《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幼儿本人须持《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和《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户籍迁入和房产证办理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方可报名示范园。报名非示范园,没有严格要求入户截止时间,但2020年及以后落户的,户主需要是幼儿的直系亲属。
1、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居住证磁卡、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等
2、若在招生区域内有直系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对应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屋产权人与儿童关系的证明
3、若直系亲属有招生区域内户籍的,提供直系亲属户籍证明及直系亲属与儿童关系的证明
4、若父母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提供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积分通知书”,积分通知书上显示的居住地在招生区域内,且注明申请入园儿童本人为同住子女
1、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证明
2、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载明的“灵活就业登记情况”)
幼儿本人户口簿、幼儿上海市居住证、幼儿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等
1、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技术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原则上须经有关部门官网验证视作有效)
报名小班幼儿需提供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打印的《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或登记成功短信
2020年静安区幼儿园入园根据不同地段划定招生要求,但大部分街道要求在4月30日前入户。
*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在徐汇区办理,至2020年9月1日仍在有效期内)
*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出租合同(居住地地址为徐汇,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
注意:外省市户籍适龄幼儿所持的居住凭证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的居住地址,以及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适龄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有效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
*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的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且与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的信息一致)
*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的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
*适龄幼儿及父母一方有效的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士子女需提供护照)
*适龄幼儿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社保证明(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的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
*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及居住证内达标准积分的有效证明(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经区住宅管理部门出示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 《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即《上海市居住证》B证)
*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本区居住类房产证件;或持有本区有效的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或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或国籍所在国 《护照》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且持有虹口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
2020年4月15日前入户的本地段常住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幼儿本人)
持有2020年4月15前办理的本地段住宅类房产证与本区户籍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杨浦住宅类房产证与本市户籍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的适龄幼儿
*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入户的上海市杨浦区集体户口,且实际居住地(以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在杨浦区的适龄幼儿
*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杨浦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本区动拆迁安置证明(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的适龄幼儿
*父母一方持有淞沪路人才广场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与户口所在地相对应的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居住地址为闵行区且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闵行区幼儿园现场验证通知单》、《2020年闵行区幼儿园小班幼儿报名表》
*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或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
*《闵行区幼儿园现场验证通知单》、《2020年闵行区幼儿园小班幼儿报名表》
*《闵行区幼儿园现场验证通知单》、《2020年闵行区幼儿园小班幼儿报名表》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居住地址为闵行区且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父母一方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为闵行区)
*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
*《闵行区幼儿园现场验证通知单》、《2020年闵行区幼儿园小班幼儿报名表》
*《闵行区幼儿园现场验证通知单》、《2020年闵行区幼儿园小班幼儿报名表》
*在本市合法任职/就业的外籍人员携行外籍子女参加现场验证时还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沪任职或就业证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各项报名材料要准备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变动和居住地变动为2020年4月30日之前。
*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在宝山区办理,至2020年9月1日仍在有效期内)
*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地地址为宝山,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
适龄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有效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香港或澳门的居民身份证)
与户口簿地址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
招生区域内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相关证件须在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
各项报名材料要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居住类房产证件、户籍迁移、《上海市居住证》签发以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备注:居住类房产证件、房屋出租登记备案、户籍迁移、《上海市居住证》签发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
*幼儿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
*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
*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
各项报名材料要准备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房产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登记的。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区及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幼儿。
第一类: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
第二类: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
各项报名材料要准备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房产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
第一类(父母一方缴纳社保的):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满6个月),以及幼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以及下表中列出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父母未缴纳社保的):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金山区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幼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以及下表中列出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各项报名材料要准备原件和复印件。线下验证材料时,需带报名入园的幼儿一同前往。
1、以居住地登记入园的:凭有效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须是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2、以户籍所在区域登记入园的:户主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户口应在认定户口上。挂靠户口(是指幼儿户口迁到除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以外其他户主)一概不予认可。
4、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
1.申请人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者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或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3.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户口簿无法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4.申请人的居住情况(居住地址为奉贤区,且与各证件地址一致):自购房的,提供父母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租赁房的,提供住宿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通知书。
(1)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明确其子女享受积分待遇的,无需提供加分材料,但也须在居住证所在街镇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入园受理点递交入园申请必备材料和有效的积分通知书。
(2)报民办和民办三级园的,按照幼儿园招生简章,了解现场验证地点和所携材料等要求。
(3)现场信息验证仅为幼儿信息确认和材料受理,非录取结果,录取结果须以“录取通知”为准。
1、港澳台同胞及侨胞若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
2、外省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须持《2020年奉贤区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园指南》。
各项报名材料要准备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及购房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
*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和分值证明(一年内缴金证明)(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